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20]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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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

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联合国家教育部,在第33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按照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流程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

2.中央媒体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公众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报纸进行投票。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客户端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公众参与投票。

3.中央媒体、专家学者、历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代表等组成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候选人情况,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名额及要求

各市(州)、各高等学校各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要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推荐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要主动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候选人相关材料请于201753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处。

联系人:郝德龙,联系电话:8614280315908106466

电子邮箱:jyt86142803@163.com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

      2.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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